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布公开招聘人员(2021年第三批)初试结果和面试安排的通知
一、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详情请见附件1。
注:
1.入围面试人员的初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公布;参加省人考办笔试人员请按照招聘公告提示自行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
2.确认面试。入围面试者于2021年10月15日12:00前通过邮件形式(发至:rsc@zjtie.edu.cn)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邮件标题格式:参加/放弃面试+岗位+姓名。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详见附件2。
(二)提供材料:
1.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现场签字确认);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带盖章的就业推荐表,若国外留学人员另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涉及政治面貌的,须提供由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模板参考附件4);
5.岗位涉及工作经历证明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涉及具体岗位任职经历的,还须提供由工作单位或人事部门提供的具体岗位任职证明;
6.岗位涉及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的,须提供聘书或根据任职情况由学校相应主管部门开具任职证明;
7.岗位涉及职称、职业资格、英语等级等其他条件的,须提交职称、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等材料;
以上材料按如上顺序排列,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审查,并请提前准备一套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交人事处留存。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经认定后,取消面试资格。
三、心理测试
(一)心理测试时间:2021年10月18日8:30-16:00
(二)心理测试说明:心理测试考生自行线上进行,使用指南详见附件5;心理测试为考察项,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测试,未参加心理测试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详见附件2。
(二)面试内容: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个人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岗位匹配性等。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所有考生入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另外面试前14天(含)内有省外来浙返浙的,还须提供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考生于面试当天真实准确填报《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校外人员健康审核表和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6),经现场审查以上健康情况且正常方可入校参加面试;未提前按学校要求申领杭州健康码和行程码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信息如有不实,考生将承担相关责任。
疫情防控措施如遇上级部门调整,将按照上级最新要求执行。
2.不得入校的情况
(1)“杭州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入校;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入校;
(3)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不得入校;
(4)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内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入校。
3.考试现场防疫要求
(1)考生应自备口罩,进入密闭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与人接触小于1米时,需佩戴口罩;
(2)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面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不得再继续参加面试。
六、注意事项说明
1.参加面试者请在指定时间(见附件2)前到达学校南门集合点,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学校南门集合点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聘者将由学校工作人员统一带引至准备室,请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和安排;应聘完毕后,由工作人员引导从学校南门出校。
2.考生食宿费用自理。
七、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老师、郑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928020。
附件:1.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2021年第三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2021年第三批)面试安排表
3.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4.党员证明(模板)
5.心理测试使用指南
6.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校外人员健康审核表和疫情防控承诺书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