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中青年教师的技术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使他们成为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这是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为了规范双师素质教师资格的认定,加强双师素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方案》中有关双师素质教师的要求,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其双师素质教师资格:
1、具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且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者。
2、具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职能部门颁发的考评员证书者。
3、具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且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4、具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且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
5、具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且近五年中有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6、具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且近五年中有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院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7、具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且近五年中作为实习指导教师带学生到企业第一线指导学生专业实习或在校内实训基地参加实践工作累计在70周以上,教学效果良好。
8、具有中级(含技师)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企业一线人员调入学院或全职聘用从事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
二、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个人根据双师素质认定条件,填写《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写明符合的具体条件及能够承担何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或实践课,并根据相应认定条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2、系部审核。系部根据教师个人的申请情况,做好材料的审核工作,并由系部主任签暑意见。
3、人事处复核。在系部审核的基础上,人事处根据条件对申报人员的材料等进行复核。
4、学院审定。学院适时召开评审会,根据认定标准对符合条件者进行认定,并由学院发文公布。
三、应提供的相关实践佐证材料
除提供讲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外,按照符合相应认定标准的要求,分别提供实践佐证材料如下;
1、符合认定条件第4条的,提供参加企业实践的《学院审批表》,在企业实践期间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完成的相应任务、所取得的有关成果等鉴定材料并经企业核定盖章。
2、符合认定条件第5条的,需提供主持应用技术研究的相关立项批文、结项鉴定,以及企业使用状况和效益的相关证明。
3、符合认定条件第6条的,需提供院内项目立项批文,有关部门验收报告、使用单位评价意见、水平鉴定结论等。
4、符合认定条件第7条的,需提供指导学生实习或参加校内实践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并有教务处的教学水平与效果评价的证明材料。
四、认定时间安排与认定机构
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安排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的9月。认定机构为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附件:
1、“双师素质”资格认定参照目录表
2、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二00五年九月十日
附件1:
“双师素质”资格认定参照目录表
专业 | 专业职称类别 | 本专业的行业特许资格 |
应用电子技术 | 工程师及以上 | 维修电工技师、家电维修技师、注册电器工程师* |
通信网络与设备 | 工程师及以上 | 通信终端设备维修技师、维修电工技师、家电维修技师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工程师及以上 高级程序员 | 软件设计师、软件测评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多媒体应用设计师、信息系统监理师、系统分析师数据库管理师、计算机程序设计师、网络工程师、网页设计制作师、多媒体作品制作师、相关专业技师 |
电子商务 | 工程师及以上 | 电子商务师、电子商务设计师* |
机械工程 | 工程师及以上 | 相关专业技师、注册设备监理师* |
汽车工程 | 工程师及以上 | 相关专业技师 |
建筑工程 | 工程师及以上 | 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质量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建筑学 | 工程师及以上 | 注册建筑师、注册城市规划师* |
建筑装饰工程 | 工程师及以上 | 注册建筑师、注册室内设计师 |
化学、化学工程 | 工程师及以上 |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 |
会计 | 会计师及以上 | 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价格鉴证师 |
经济类 | 经济师及以上 统计师及以上 | 证券分析师、商务师、营销师、项目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注册咨询(投资)工程师* |
法律类 | | 律师资格* |
外语 | | 翻译 |
中文 | | 秘书资格、对外汉语教师资格*、普通话测试员 |
农业经济管理 | 经济师及以上 | 相关专业技师 |
土地规划与管理 | 工程师及以上 | 注册城市规划师* |
旅游规划 | | 注册规划师*、注册策划师*、旅游经济师 |
旅游管理 | | 旅行社经理、导游、旅游经济师 |
酒店管理 | | 酒店经理、调酒师 |
广告设计 | | 商业美术设计师、图像高级制作师、广告策划师、广告推广师 |
环境艺术设计 | | 园林设计师、规划设计师、景观设计师、室内设计师、园林设计师、装饰工程师 |
美术教育 | 美术师及以上 | 商业美术设计师 |
两课类、心理学 | | 心理咨询师 |
体 育 | 教练一级及以上 | 裁判员 |
音乐表演 | | 音乐等级考官*、钢琴调律师 |
注:1、上述标有*号的为不分等级的行业特许资格;
附件2: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来院时间 | |
现任职务及聘任时间 | |
现有职称及聘任时间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现任教课程 | |
工作简历 | 年 月至 年 月 | |
年 月至 年 月 | |
年 月至 年 月 | |
年 月至 年 月 | |
年 月至 年 月 | |
认定理由 | 写明符合的相应条件及能够承担何专业何课程的教学任务: |
系部审核 | 盖章 年 月 日 | 人事处 复 核 | 盖章 年 月 日 |
评审委员会审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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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制表